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

教育方式


新敎徒的子女敎育很尊重小孩,讓小孩享受最大的自主權,但也要求小孩獨立負責,唯有獨立才能自主。許多美國華人只是尊重小孩,並沒有要求小孩獨立負責,讓小孩同時享受兩種敎育方式的好處,只是寵壞小孩而已。

我認識許多新敎徒朋友,他們的子女敎育很成功,整理他們的作法,供大家參考。
1.自己玩的玩具自己收,訓練自我負責能力。
2.提供益智玩具,培養邏輯思維能力。
3.尊重小孩意見,鼓勵小孩有自己想法,也為自己想法負責。
4.陪小孩讀童話書,培養讀書習慣,才能終身學習。
5.6歲以後,每週給適當零用錢,購買零食飲料,培養用錢能力。給零用錢時,要求分擔家務,讓小孩瞭解,沒有白吃的午餐。
6.6歲以後,家庭出遊,小孩自己打包行李,訓練獨立作業能力。
7.8歲以後,協助小孩辦一次生日Party,訓練擧辦活動的能力。
8.12歲以後,家庭出遊,由小孩負責行程規劃(父母協助),訓練規劃能力。
9.12歲以後,每月給適當生活費用,購買衣服、鞋子等生活用品,訓練理財能力。給生活費用時,要求分擔更多家務,讓小孩更獨立負責。
10.父母只提供生活需求與敎育費用,小孩想買其他東西,自已打工存錢,自己的夢想只能靠自己才能實現。
11.鼓勵小孩獨自出門遠遊,沒有父母照顧,還能過得很好,才是真正的獨立。
12.18歲以後,暑假安排實習工作,提前適應職場生活。

許多台灣父母只要求小孩讀好書,什麼事都可以不用做,結果小孩只會讀書,只能呆在學校,不敢進入職場。等到父母無力供養小孩時,才要求小孩獨立,不訓練獨立就要求獨立,對小孩很不公平,小孩被逼急時,很容易發生家庭悲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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